中和堂易经研究院坚决拥护党的领导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,遵纪守法。坚持科学发展观,坚决抵制宣传封建迷信活动。

——正确的传承发扬中华传统文化,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,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助力血液。

宗旨:倡导追求真理,客观实事求是,正确认知易经文化。 目标:挖掘民间德艺双馨的易经学者,不断创新,不断进步。

——使命:发展中规范,规范中发展,助力易学行业健康发展。 愿景:“天地位焉,万物育焉” 为之中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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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院章程

中和堂易经研究院章程


第一章 总 则 


第一条 本院致力于易经学术交流,弘扬正能量易学文化,易经文化研究的平台,推动广大群众正确认知易经文化。坚决抵制宣传封建迷信。寻找民间德艺双馨的易经学者,助力易学行业健康发展。


第二条 本院是依法在国内注册。 


第三条 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弘扬易经文化,促进易经文化科学创新发展,为人类和平和进步尽绵薄之力。 


第四条 本院遵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,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和指导。 


第五条 积极抵制一切不利于中国的言行,维护我们祖国的尊严和形象,热爱祖国、热爱中国共产党。



第二章 职业范围 


第六条 本院职业范围


(一) 完全执行国家关于传统文化发展的方针政略。


(二) 科学的、积极的研究和发展易经文化易学学术,关注国内易学动态,搜集、整理易学书刊和文献资料,认真分析并收集对现代社会发展有实效的易学成果。


(三) 不定期的在国内组织易学学术交流会议活动,传播易经智慧,正确认知易经文化。


(四) 正确引导易经文化科学发展,坚决抵制宣传封建迷信,使祖国易学确有实效的为现代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。


(五) 设立办事处,寻找民间德艺双馨的易经学者,助力易学行业健康发展。



第三章 本院领导 


第七条 本院的名誉院长、院长、常务副院长,副院长、秘书长、顾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
(一) 热爱祖国,热爱祖国传统文化,率先遵守本院章程。


(二) 没有触犯过法律且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。


(三)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
 注明:以上人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本院将无条件予以除名。



第四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

第八条 本院经费来源:


各界人士缴纳的网络信息技术服务及宣传推广费用等。


第九条 本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易学弘扬和易学研究,员工开支等。 


第十条 本院建立严格财务资信制度,保证会计事务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 


第十一条 本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。


第十二条 本院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 



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

第十三条   本院章程的修改,须本院领导研究通过。


第十四条 本院修改的章程,须在本院领导研究并核准后生效。



第六章 附 则


第十五条 最新修正的章程于2025年6月6日正式生效。 


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院所有。


© 版权所有:中和堂易经研究院 黑ICP备2020004853号-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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